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餘光中:論中文之西化Aug 19, 2005

論中文之西化

餘光中

語言和錢幣是人與人交往的重要工具。同胞之間,語言相通,幣制統一,往來應無問題,但是和外國人往來,錢幣就必須折合,而語言就必須翻譯。折合外幣,只須硬性規定;翻譯外文,卻沒有那麼簡單,有時折而不合,簡 直要用“現金”交易。所以Kung Fu在英文裏大其行道,而“新潮”、“迷你”之類也流行於中文。外來語侵入中文,程度上頗有差別。‘“新潮”只是澤意,“迷你”則是譯音。最初的外語音譯,例如“巴立門”、“海乙那”、“羅曼蒂克”、“煙土彼裏納”、“德溪克拉西”等等,現在大半改用意譯,只有在取笑的時候才偶一引用了。真正的“現金”交易,是直引原文。這在20年代最為流行:郭沫若的詩中,時而symphony,時而pioneer,時而gasoline,今日看來,顯得十分幼稚。

英國作家常引拉丁文,帝俄作家常引法文,本是文化交流不可避免的現象。今日阿刺伯的數位通行世界,也可算是一種“阿化”:西方書中,仍有少數在用羅馬數字,畢竟是漸行淘汰了。中國的文化博大而悠久,語文上受外來的影響歷來不大;比起西歐語文字根之雜,更覺中文之純。英國九百年前亡於法系的諾曼第,至今英文之中法文的成份極重,許多“體面”字眼都來自法文。例如pretty一字,意為“漂亮”,但要意指美得高雅拔俗,卻要說beautiful—究其語報,則pretty出於條頓族之古英文,故較“村野’”;而beautiful出於古法文,更可上溯拉丁文,故較“高責”。在莎劇中,丹麥王子臨死前喘息說:

Absent thee from felicity a while,

And in this harsh world draw they breath in pain


歷來評家交相推許,正因前句死的舒解和後句生的掙扎形成了鮮明的對照,而absent和felicity兩個複音字都源出拉丁,從古法文傳來, harsh、world、draw、breath四個單音字卻都是古英文的土產。在文化上,統治者帶來的法文自然比較“高貴”。相對而言,中國兩度亡於異族,但中文的“蒙古化”和“滿化”卻是極其有限的。倒是文化深厚的印度,憑宗教的力量影響了我們近兩千年之久。但是,儘管佛教成為我國三大宗教之一,且影響我國的哲學、文學、藝術等等至為深遠,梵文對中文的影響卻似乎有限。最淺顯的一面,當然是留下了一些名詞的音譯或意譯。菩薩、羅漢、浮圖、涅醒、頭陀、行者、沙彌之類的字眼,久已成為中文的一部分了。我們習焉不察,似乎“和尚”本是中文,其實這字眼也源于梵文,據說是正確澤音“鄔波馱耶”在西域語中的訛譯。又如中文裏面雖有“檀越”一詞,而一般和尚卻常用“施主”而不叫“檀越”。

梵文對於中文的影響,畢竟限於佛經的翻譯,作用的範圍仍以宗教為主,作用的物件不外乎僧侶和少數高士。劉禹錫“可以調素琴,閱金經”,李賀“楞枷堆案前,楚辭系肘後”,柳宗元“閑持貝葉書,步出東齋讀”,其實真解梵文的讀書人,恐怕寥寥無幾。到了現代,英文對中國知識份子的影響,不但藉基督教以廣傳播,而且納入教育正軌,成為必修課程,比起梵文來,實在普遍得多,但對中文的害處,當然也相應增加。佛教傳入中國之初,中國文化正當盛期,中文的生命厚實穩固,自有足夠的力量加以吸收。但本世紀以來,西方文化藉英文及翻譯大量輸入,卻正值中國文化趨於式微,文言的生命已經僵化,白話猶在牙牙學語的稚齡,力氣不足,遂有消化不良的現象。梵文對中文的影響似乎止于辭彙,英文對中文的影響已經滲入文法。前者的作用止於表皮,後者的作者已達周身的關節。

六十年前,新文化運動發軔之初,一般學者的論調極端西化,語文方面的主張也不例外。早在1918年3月14日,錢玄同在《中國今後文字問題》一文中就說:“中國文字,論其字形,則非拼音而為象形文字之末流,不便於識,不便於寫;論其字義,則意義含糊,文法極不精密;論其在今日學問上之應用,則新理新事新物之名詞,一無所有;論其過去之歷史,則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為記載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之記號……欲使中國不亡,欲使中國民族為20世紀文明之民族,必以廢孔學,滅道教為根本之解決,而廢記載孔門學說及道教妖言之漢文,尤為根本解決之根本解決。至廢漢文之後,應代以何種文字,此固非一人所能論定;玄同之意,則以為當採用文法簡賅,發音整齊,語根精良之人為的文字Esperanto。唯Esperanto現在尚在提倡之時,漢語一時亦未能遽爾消滅;此過渡之短時期中,竊謂有一辦法:則用某一種外國文字為國文之補助……照現在中國學校情形而論,似乎英文已成習慣,則用英文也可;或謂法蘭西為世界文明之先導,當用法文……從中學起,除國文及本國史地外,其餘科目,悉讀西文原書。如此,則舊文字之勢力,既用種種方法力求滅殺,而其毒焰或可大減—既廢文言而用白話,則在普通教育範圍之內,斷不必讀什麼“古文’發昏做夢的話……新學問之輸入,又因直用西文原 書之故,而其觀念當可正確矣。”

在錢文之前,《新世紀》第四十號已發表吳稚暉的意見:“中國文字,遲早必廢。欲為暫時之改良,莫若限制字數;凡較僻之字,皆棄而不用,有如日本之限制漢文……老為限制行用之字所發揮不足者,即可攙入萬國新語( 即Esperanto);以便漸攙漸多,將漢文漸廢。” 錢文既刊之後,胡適和陳獨秀立表贊同。胡適說: “我以為中國將來應該有拼音的文字。但是文言中單音太多,決不能變成拼音文字。所以必須先用白話文字來代替文言的文字,然後把白話的文字變成拼音的文字。”陳獨秀則說:“吳先生‘中國文字,遲早必廢’之說,淺人聞之,雖必駭怪;循之進化公例,恐終無可逃,惟僅廢中國文字乎?抑並廢中國言語乎?此二者關係密切,而性質不同之問題也,各國反對廢國文者,皆破滅累世文學為最大理由,然中國文字,既難傳載新事新理,且為腐毒思 想之巢窟,廢之誠不足惜……當此過渡時期,惟有先廢漢文,且存漢語,而改用羅馬字母書之。”

六十年後重讀這些文章,其幼稚與偏激,令人不能置信。所謂世界語,始終不成氣候,將來可見也難成功。至於中文,豈是少數一廂情願的‘“革命家”所能廢止?六十年來,中文不但廢止不了,而且隨教育的普及更形普及,近年西方學生來中國學習中文的,更是越來越多。我國學者和外國的漢學家,對中國古典文學不但肯定其價值,而且加強其評析,並不當它做“腐毒思想之巢窟”。六十年來,我國的作家一代接一代努力創作,累積下來的成就 足以說明,用白話文也可以寫出優秀的詩、散文、小說、評論。

但是六十年前,所謂文學革命的健將,一味鼓吹西化,並未遠矚到這些前景。1919年2月11日,傅斯年在《漢語改用拼音文字的初步談》長文裏說:“近一年來,代死文言而興的白話發展迅速的很,預計十年以內,國語的文學必有小成。稍後此事的,便是拼音文字的製作。我希望這似是而非的象形文字也在十年後人墓。”

傅斯年此文論調的激烈,和他的那些新派老師是一致的。此文刊出前一個半月,他已發表了一篇長文,叫做《怎樣做白話文》。他認為中國白話文學的遺產仍太貧乏,不足借鏡,要把白話文寫好,得有兩個條件。第一就是乞靈於說話,留心聽自己說話,也要留心聽別人怎樣說話。傅氏說:“第一流的文章,定然是純粹的語言,沒有絲毫羼雜。任憑我們眼裏看進,或者耳裏聽進,總起同樣的感想。若是用耳聽或眼看,效果不同,便落在第二流以下去了。”不過,傅氏立刻指出,語文合一的條件並不充足,因為口語固然有助文章的流利,卻無助文章的組織,也就是說,有助造句,卻無助成章。所以,要寫“獨到的白話文,超於說話的白話文,有創造精神的白話文”,尚有賴 於第二個條件。

這第二個條件,傅氏說,“就是直用西洋人的款式,文法、詞法、句法、章法、詞技(figure of speech)……一切修詞學上的方法,造成一種超於現在的國語、歐化的國語,因而成就一種歐化國語的文學”。

傅氏又說,理想的白話文應該包括“1)邏輯的白話文:就是具邏輯的條理,有邏輯的次序,能表現科學思想的白話文。2)哲學的白話文:就是層次極複,結構極密,能容納最深最精思想的白話文。3)美術的白話文:就是運用匠心做成,善於人人情感的白話文”。照傅氏的看法,“這三層在西洋文中都早做到了。我們拿西洋文當做榜樣,去摹仿他,正是極適當極簡便的辦法。所以這理想的白話文,竟可說是———歐化的白話文”。

最後,傅氏又說:“練習作文時,不必自己出題、自己造詞。最好是挑選若干有價值的西洋文學,用直譯的筆法去譯他;逕自用他的字調、句調,務必使他原來的旨趣,一點不失……自己作文章時,逕自用我們讀西文所得,翻譯所得的手段,心裏不要忘歐化文學的主義。務必使我們作出的文章,和西文近似,有西文的趣味。這樣辦法,自然有失敗的時節,弄成四不像的白話。但是萬萬不要因為一時的失敗,一條的失敗,丟了我們這歐化文學主義。 總要想盡辦法,融化西文詞調作為我用。”

博斯年的這些意見,六十年後看來,自然覺得過分。實際上,新文學運動初期的健將,例皆低估了文言,高估了西文。胡適在當時,一口咬定“自從三百篇到於今,中國的文學凡是有一些兒價值有一些兒生命的,都是白話的,或最近於白話”。他認為我們愛讀陶淵明的詩,李後主的詞,愛讀杜甫的《石壕吏》、《兵車行》,因為這些全是白話的作品。但是證以近年來的文學批評,不近于白話的李賀、李商隱,也盡多知音,甚至於韓愈、黃庭堅,也不曾全被冷落。杜甫的語言,文白雅俚之間的幅度極大,有白如《夜歸》之詩句“峽口驚猿聞一個”和“杖黎不睡誰能那”,也有臨終前艱奧多典的《風疾舟中伏枕書懷》那樣的作品。年輕一代的學者評析杜詩,最感興趣的反而 是《秋興八首》那一組七律。

新文學的先鋒人物對舊文學那麼痛恨,自有其歷史背景,心理的反應該是很自然的。前面引述的幾篇文章,大都發表於1918年,與廢科舉(光緒三十一年,西元1905年)相距不過十三年,科舉的桂桔猶有餘悸。年事較長的一輩,如梁啟超、吳稚暉、蔡元培、陳獨秀等,且都中過舉,具有親身經驗。所謂八股文,所謂桐城謬種選學妖孽,對他們說來,正是吞吐已久的文學氣候。我們不要忘了,曾國藩死的那年,吳推暉已經七歲,很可能已經在讀桐城派的古文了。曾國藩說:“古文無施不宜,但不宜說理耳”,乃被錢玄同抓到把柄。當時的剖記小說多為聊齋末流,正如胡適所嘲,總不外如下的公式: “某地某生,遊某地,眷某妓。情好綦篤,遂訂白頭之約……而大婦妒甚,不能相容,女抑鬱以死……生撫屍一慟幾絕。”林琴南譯小說,把“女兒懷了孕,母親為她打胎”的意思寫成了“其女珠,其母下之”,一時傳為笑柄。這些情形,正是新文學先鋒人物反文言的歷史背景。

不過胡適、博斯年等人畢竟舊學深邃,才能痛陳文言末流之種種弊病。他們自己動筆寫起文言來,還是不含糊的。以博斯年為例,他最初發表《文學革新申議》和《文言合一草議》,是用文言,到了發表《怎樣做白話文》時,就改寫白話了。一個人有了傅斯年這麼深厚的中文根底,無論怎麼存心西化,大致總能“西而化之”,不至於畫虎類犬,陷於“西而不化”之境。1950年,孟真先生歿前數月,傳來蕭伯納逝世的消息,他一時興感,寫了三千多字的一篇悼文《我對蕭伯納的看法》,刊在《自由中國》半月刊上。文中對那位“滑稽之雄”頗有貶詞,但是令我讀之再三而低回不已的,卻是那簡潔有力的白話文。足見真通中文的人,體魄健全,內力深厚,所以西化得起。西化不起,西而不化的人,往往中文原就欠通。今日大學生筆下的中文,已經夠西化的了,西化且已過頭,他們所需要的,便是“華化”。

1946年,朱自清在《魯迅先生的中國語文觀》一文中,說魯迅“贊成語言的歐化而反對劉半農先生‘歸真返樸’的主張。他說歐化文法侵入中國白話的大原因不是好奇,乃是必要。要話說得精密,固有的白話不夠用,就只得採取些外國的句法。這些句法比較難懂,不像茶泡飯似的可以一口吞下去,但補償這缺點的是精密”。在該文結尾時,朱氏又說魯迅主張白話文“不該採取太特別的土話,他舉北平話的‘別鬧’、‘別說’做例子,說太土。可是要上口、要順口。他說做完一篇小說總要默讀兩遍,有拗口的地方,就或加或改,到讀得順口為止。但是翻譯卻寧可忠實而木順;這種不順他相信只是暫時的,習慣了就會覺得順了。若是真不順,那會被自然淘汰掉的。他可是反對憑空生造;寫作時如遇到沒有相宜的白話可用的地方,他寧可用古語就是文言,決不生造”。

就這兩段引文而言,魯迅的“白話文觀”可以歸納為三點:第一,白話文的西化是必要的,因為西文比中文精確,而忠實不順的直譯也有助於西化。第二,白話文不宜太用土語。第三,白話不濟的時候,可濟之以文言,卻不 可生造怪語。這三點意見,我想從後面論起。

白話不足,則濟之以文言:這是好辦法,我在寫散文或翻譯時,就是如此。問題在於,今日的大學生和不少作家,文盲讀得太少,中文底子脆薄,寫起白話文來,逢到筆下周轉不靈,山窮水盡之際,胸中哪有文言的辭彙和句法可以乞援?倒是英文讀過幾年,翻譯看過多本,於是西化的辭彙和句法,或以“折合”,或以“現金”的姿態,一齊奔赴腕底來了。五四人物危言聳聽,要全盤西化,畢竟因為複笥便便,文理通達,筆下並沒有西化到哪里去。受害的倒是下一代以至下兩代,因為目前有些知識份子,口頭雖然侈言要回歸文化傳統,或者以民族主義者自許,而將他人斥為洋奴,卻很少檢點自己筆下的中文已經有多西化。

至於白話文不宜太用土語,當然也是對的。酌量使用方言,尤其是在小說對話裏,當有助於鄉土風味,現場感覺,但如大量使用,反成為“外鄉人”欣賞的障礙。有所得必有所失:要走方言土語的路子,就不能奢望遍及全國的讀者。不過魯迅說北京話如“別鬧”、“別說”之類太土,不直入白話文,卻沒有說中。“別鬧”。“別說”、“別東拉西扯”等等說法,隨著國語的推廣,早已成為白話文的正宗了。

和本文關係最密切,而我最難接受的,是魯迅白話文觀的第一點。忠實而不順的譯文,是否真為忠實,頗成問題。原文如果本來不順,直譯過來仍是不順,才算忠實。原文如果暢順無礙,譯文卻竟不順,怎麼能算“忠實”?不順的直譯只能助長“西而不化”,卻難促進“西而化之”。天曉得,文理不順的直譯誤了多少初試寫作的青年。至於西化之為必須,是因為西文比中文精確—這一點,不但魯迅一口咬定,即連錢玄同、胡適、傅斯年等人,也 都深信不疑。西文果真比中文精確周密嗎?中文西化之後,失之於暢順者,果真能得之於精密嗎?

凡熟悉英國文學史的人,都知道16世紀的英國散文有一種“優浮績思體”(Euphuism),句法浮華而對稱,講究雙聲等等效果,又好使事用典,並炫草木蟲魚之學。照說這種文體有點近於中國的駢文與漢賦,但因西文文法繁複,虛字太多,語尾不斷變換,字的音節又長短參差,所以比起中國駢文的圓美對仗來,實在笨拙不靈,難怪要為文豪史考特所笑。此後廠世紀的文風漸趨艱奧繁複,去清新自然的語調日遠,幾位散文名家如柏爾敦、布朗、泰勒等都多少染上此體。至於密爾頓,則無論在詩篇或論文中,都好用迂回雕琢的句法,生僻擬古的字眼,而典故之多,也不下於杜甫或李商隱。直到朱艾敦出現,這種矯揉造作的文風才被他樸實勁拔的健筆所廓清,頗有 “文起八代之衰”的氣概。

至於英詩的難懂,古則有鄧約翰、白朗甯、霍普金斯,現代的詩人更是車載斗量,不可勝數。艾略特、奧登、狄倫•湯默斯等人的作品,即使經人注解詮釋,仍是不易把握。拜倫與華茲華斯同時,卻嘲其晦澀,說只有妄人才自稱能懂華茲華斯的詩。丁尼生與白朗寧,同為維多利亞大詩人,卻說白朗寧的長詩《梭德羅》,他只解其首末兩句。有這麼多難懂的作品而要說英文如何精密,總有點勉強吧。

莎士比亞的詩句:

Most busy lest, when I do it;

有四家的詮釋各不相同。莎翁另一名句:

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

按文法意為“凡耀目者皆非黃金”,但原意卻是“耀目者未必皆黃金”。這些,也不能叫做精密。也許有人要說,詩總不免曲折含蓄一些,那麼,梅禮迪斯、喬艾斯等人的小說,又如何呢?再看《史記》中的名句:

廣出獵,見草中石,以為虎而射之,中石,沒 鏃,視之,石也,因複更射之,終不能複入石矣。漢學名家華茲生(Burton Watson)的英譯是:

Li Kuang was out hunting one time when he spied a rock in the grass which he mistook for a tiger. He shot an arrow at the rock and hit it with such force that the tip of the arrow embedded itself in the rock. Later, when he discovered that it was a rock, he tried shooting at it again, but he was unable to piece it a second time.



華茲生是美國年輕一代十分傑出的漢學家兼翻譯家,他英譯的這篇《李將軍列傳》我曾選入政大的《大學英文讀本》。前引李廣射石之句的英譯,就英文論英文,簡潔有力,實在是上乘的手筆。為了追摹司馬遷樸素剛勁而又明快的語調,華茲生也儘量使用音節短少意義單純的字眼。但是原文十分濃縮,片語短而節奏快,像“中石,沒鏃,視之,石也”八字四組,逼人而來,頗有蘇拭 “白戰不許持寸鐵”的氣勢,而這是英文無能為力的。此句原文儀33字,英譯卻用了70個字。細閱之下,發現多出來的這37個字,大半是中文所謂的虛字。例如原文只有1個介係詞‘中”、3個代名詞“之”,但在英文裏卻有7個介係詞,12個代名詞。原文的“因”字可視為連接詞,英文裏的連接詞及關係代詞如when、which、that之類卻有五個。原文沒有冠詞,英文裏a 、an、the之類卻平添了十個。英文文法的所謂“精密”,恐怕有一大半是這些虛字造成的印象。李廣射虎中石的故事,司馬遷只用了33個字,已經具體而生動地呈現在我們眼前,誰也不覺得有什麼含糊或者遺漏的地方,也就是說,不覺得有欠“精密”。中英文句相比,英譯真的更精密嗎?原文一句,只有“廣”一個主詞,統攝八個動詞,氣貫全局,所以動作此起彼伏,快速發展,令人目不暇瞬。英譯裏,主詞李廣卻一化為七,散不成形。同時,中文一個單句,英文卻繁衍為三個複合句,緊張而急驟的節奏感已無從保留。也許英譯把因果關係交代得顯眼一些,但是原文的效果卻喪失了。我們絕對無意苛求于華茲生,只想說明:英文的“文法機器”裏,鏈條、齒輪 之類的零件確是多些,但是功能不一定比中文更高。

再以賈島的五絕《尋隱者不遇》為例:

松下問童子,

言師采藥去。

只在此山中,

雲深不知處。

四句話都沒有主詞。在英文的“文法機器”裏,主詞這大零件是缺不得的。為求精密,我們不妨把零件全部裝上去,然後發動新機器試試看:

我來松下問童子,

童子言師采藥去。

師行只在此山中,

雲深童子不知處。

這一來,成了打油詩不打緊,卻是交代得死板落實,毫無回味的餘地了。這幾個主詞不加上去,中國人仍然一目了然,不會張冠李戴,找錯人的。這正好說明,有時候文法上的“精密”可能只是幻覺,有時候恐怕還會礙事。

有人會說,你倒省力,把太史公抬出來鎮壓洋人—拿《史記》原文跟英譯來比貨色,未免不公道。這話說得也是。下麵且容我以洋制洋,抬出英文的大師來評英文吧。哲學家羅素舉過這麼一個例句:

Human beings are completely exempt from undesirable behavior pattern only when certain prerequisites, not satisfied except in a small percentage of actual cases, have, through some fortuitous concourse of favorable circumstances, whether congenital or environmental, chanced to combine in producing an individual in whom many factors deviate from the norm in a socially advantageous manner.

羅素是哲學家裏面文筆最暢達用字最淳樸的一位,他最討厭繁瑣又淺陋的偽學術論文。他說,前引的長句可以代表晚近不少社會科學論文的文體,其實這長句翻來覆去說了半天,拆穿了,原意只是:

All men are scoundrels, or at any rate almost all. The men who are not must have had unusual luck, both in their birth and in their upbringing.

羅素只用28個字就說清楚的道理,社會科學家卻用了55個字,其中還動員了prerequisites, concourse一類的大名詞,卻愈說愈糊塗。這種偽學術論文在英文裏多得很,表面上看起來字斟句酌,術語森嚴,其實徒亂人意,並不“精密”。

另一位慨歎英文江河日下的英國人,是名小說家歐威爾(George Orwell)。他的《政治與英文》(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一文,犀利透徹,是關心此道的志士不可不讀的傑作。歐威爾此文雖以英文為例,但所涉政治現象及原理卻極廣闊,所以也可用其他語文來印證。他認為一國語文之健康與否,可以反映並影響社會之治亂,文化之盛衰,而專制之政權,必須使語言的意義混亂,事物的名實相淆,才能渾水摸魚,以鞏固政權。他指出,由於政黨和政客口是心非,指鹿為馬,濫用堂皇的名詞,諸如“民主”、“自由”、“正義”、“進步”、“反動 ”、“人民”、“革命”、“法西斯”等等字眼已經沒有意義。他在文中舉出五個例句,證明現代英文的兩大通病:意象陳腐,語言不清。下面是其中的兩句:

1) I am not, indeed, sure whether it is not true to say that the Milton who once seemed not unlike a seventeenth—century Shelly had not become, out of an experience ever more bitter in each year, more alien to the founder of that Jesuit sect which nothing could induce him to tolerate.

2)All the “best people” from the gentlemen’s clubs, and all the frantic fascist captains, united in common hatred of Socialism and bestial horror of the rising tide of the mass revolutionary movement, have turned to acts of provocation, to foul incendiarism, to medieval legends of poisoned wells, to legalize their own destruction of proletarian organizations, and rouse the agitated petty—bourgeoisie to chauvinistic fervour on behalf of the fight against the revolutionary way out of the crisis.



第一句摘自拉斯基(Harold Laski)教授的《言論自由》一書。拉斯基是牛津出身的政治學家,曾任英國工党主席,在二次大戰前後名重士林,當時費孝通等人幾乎每文必提此公大名。但是前引論述密爾頓宗教態度轉變的例句,在53個字裏竟一連用了5個否定詞,乃使文義反復無定,簡直不知所云。同時,該用akin(親近)之處,竟然用alien(疏遠),又使文義為之一反。至於第二句,歐威爾說,這樣的句子裏,語言幾乎已和所代表的意義分了家;又說這種文章的作者,通常只有一腔朦朧的情緒,他們只想表示要攻擊誰,拉攏誰,至於推理的精密細節,他們並不關心。

歐威爾前文曾說現代英文意象陳腐,語言不清,茲再引用他指責的兩個例句,加以印證。其一是: TheFascist octopus has sung its swan song.(法四斯的八腳章魚已自唱天鵝之歌—意即法西斯雖如百足之蟲,如今一敗塗地,終於僵斃。)這句話的不通,在於意象矛盾:法西斯政權既然是章魚,怎麼又變成了天鵝呢?章魚象徵勢力強大無遠弗屆的組織,天鵝是一個高雅美妙的形象,而天鵝之歌通常是指作家或音樂家臨終前的作品。兩個意象由法西斯貫串在一起,實在不倫不類。其.二是: In my opinion it is a not unjustifiable assumption that...(意為“在我看來,下面的假設不見得不能成立”。)其實,只要說I think兩個字就已足夠。這種迂回冗贅的語法,正是“精密”的大敵。英文裏冠冕堂皇,冗長而又空洞的公文體,所謂“高拔的固格” (gobbledygook),皆屬此類文字污染。

魯迅認為中文西化之後,失之於生硬者,得之于精密、傅斯年認為邏輯、哲學、美術三方面的白話文都應以西文為典範,因為西文兼有三者之長。從前引例句的分析看來,西文也可能說理含混,往往不夠精密,至於“入人情感”之功,更不見得優於中文。魯迅、博斯年等鼓吹中文西化,一大原因是當時的白話文尚未成熟,表達的能力尚頗有限,似應多乞外援。六十年後,白話文去蕪存菁,不但鍛煉了口語,重估了文言,而且也吸收了外文,形成了一種多元的新文體。今日的白話文已經相當成熟,不但不可再加西化,而且應該回過頭來檢討六十年間西化之得失,對“惡性西化”的各種病態,尤應注意革除。(1979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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